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目前在一所民办学校工作,08年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合同签了5年,最近学校突然要求职工签订一份责任书,其中一条内容是:每人每年至少招到一名学生。因为能不能招到学生有不确定性,所以本人觉得非常不合理,拒绝签,然后学校在工作会议上就宣布并且下发文件称凡是不签的一律调到招生办待岗(待岗期间无工资),而且学校有很多不合理的制度,比如强制安排加班,加班没有加班费,不加又要扣工资。目前我想和学校解除劳动合同。 我现在就想咨询下,就现在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要求学校赔偿(合同未到期),再就是我的仲裁申请理由是否充分,成功几率有多大?

合同纠纷
2010-01-23 10:16: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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