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物业报修暖气,受到工作人员的辱骂并且被工作人员拿着管钳子进行人身攻击,我情急之下闪身,我不知对方在攻击我时他的手是用力过猛磕到什么地方,还是我将他手中的管钳子抢下来抡到他了,致使对方左手小手指根部粉碎性骨折,问此事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我对伤者是否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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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造成伤害的实际情况,如果是前者你不需承担责任,后者需要结合当时的情况判断是否属于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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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将他拿的工具抢下来将他打伤,则你应承担责任,因此时危害你人身安全的因素已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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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情况属实,不应当向其承担责任。不涉及防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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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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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