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只有我和弟弟两个孩子,十多年前父亲厂子的福利分房要求缴纳3000元钱购买。父亲手头没钱便要我们兄弟之一代出,并约定好前提是老人活着的话有使用权。我弟弟出的钱帮父亲买的房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做了公证,公正内容我也不很清楚。不久后父亲被弟弟送进了养老院,父亲的存折、工资、医保卡甚至家具都在弟弟手中,我是一分钱也没拿父亲的东西。父亲的房子被租出去了。今年父亲的老房子要拆除重建高层,父亲在没知会我的情况下就和弟弟做了过户。现在父亲生病住院需要用钱,弟弟要求和我两人平摊医疗费,这个要求合理吗?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房子做了公正甚至过户,这个公正有效吗?过户有效吗?(公证时他们以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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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父亲的,他有处分的权利。 至于赡养费用你可以举证,父亲有工资、医保等,而且可以要求弟弟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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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房产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他有完全处分的权利,不需要得到你的许可。但是赡养老人是你的义务,你应当平摊医疗费(当然首先用你父亲的存款支付,不足部分由你二人分摊)。出具公证书一般比较还是比较严谨的,我认为应当有效,除非你能提供有力的相反证据加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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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你弟弟都有此公房的使用权。
2、即使进行了公证,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为你弟弟,但是,也不能剥夺你的公房继承权。
3、父亲的抚养费,你们应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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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