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12月26日找到一家化妆品代理商“欧珀莱珀丽美”,代理商名字叫东莞市大天贸易公司,当天我同此代理商的一位业务负责人谈订并签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大致如下:首批进货15000元,合同期限一年,保证金3000元,同时我加注了一条保证金我方在中途终止合同时对方要无无息退还保证金。同时此合同对方还没有给我,我签了名没有按手印,对方只给我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中注明合同终止时无息退还保证金。现在我不想做他们公司的这个产品,我是否还可以要求对方退回我的保证金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