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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上海的,上海有关房屋租赁的条例规定,房东出租房屋后有义务每月交纳月租金5%的税金,可是我朋友的房东在明年的租赁合同上却要求我朋友来支付这5%的税金,请问这是否合理可行? 房东还说假如我朋友不支付这笔税金房子就不租给他了,我朋友租他的房子已经三年了,是门面房用来开店的,店已经开了三年了,有一定的影响和客户群,所以肯定是不能搬的,但是房东的要求听起来似乎很不合理。他已经将明年的房租涨了5%,又让我朋友再交5%的税,等于涨了10%。 请问如果委屈求全签了这份合同,日后所交的这部分税是否可以认定为无效并要求房东退回呢? 谢谢!

经济相关
2005-01-02 18:58:0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如果就合同的条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双方又都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且该合同没有违法无效的情形的话,该合同就会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履行合同!......但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缴纳税费的义务应该在出租人,而不应在承租人!
  • 啊!那就是说只能吃哑巴亏了!难道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约束他吗?[em00]

    看来法律还是有漏洞,都不能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轻轻松松就让这个坏房东转嫁本该由他承担的税费了。

    :(
  • 可是我在“房产/物业/装修纠纷”中贴的一模一样的帖子,那里律师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回答,怎么回事啊?到底大家谁说的对啊?或许是角度不同?能帮我去看看吗?谢谢!
  • 由谁承担房屋租赁的税费,可由房主和承租人协商,你签了合同就应按照合同履行,该合同不可能无效,交的税钱也不可能要回。
  • 若合同未约定,当然是得到租赁收入的一方交税,同时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税费的负担问题.
  • 你的房屋租期已到期,你如觉得不能承受,可另租房。你只有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优先承租权。
  • 看来这位朋友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进行民事活动时最好先咨询法律专业人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同意楼上意见,所谓未雨绸缪,做任何事情,应事先考虑周全,包括事先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的规定.
  • 有新答复在此,供参考:
    http://www.findlaw.cn/club/dispbbs.asp?boardid=35&id=13333&star=1#54674
  • 你的遇到的问题给明星走穴差不多了,他们往往要求完税后支付劳务费用,我认为你的朋友完全可以拿该合同到税务稽查部门去举报房主的行为。这种税属于所得税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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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