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是第四次起诉离婚,由于房屋的分割问题达不到被告的要求,所以他一直不离。房子当时是在我娘家借钱付的首付,我是想通过法院把婚离了、把房子买了还帐,但前天法院的送传票的时候,听法官的意思我这个案可能还离不成,他的意思是以前判不离都是因为房子的问题,包括这次也有可能由这个原因离不成。法官的意思是我这次先不要要求房子分割,等把婚离了再来要求分。我想问这个办法可行嘛。离了再来分割房子对我有什么不利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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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要求虽然可以理解(可能分割比较麻烦),但并不合法,不能因为房子的问题而不判决不离婚。是否应当判决离婚应当以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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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起诉要求离婚,离婚后再起诉分割房产是可以的,没有什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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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与是共同财产。举证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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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法官的话离了也不一定对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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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问题并不影响你们离婚。可以先离婚再对房子问题提起诉讼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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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了吗?最好委托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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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