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的一名焊工,36岁,近三个月前在一个私人工厂打工(工厂没有执照)操作时被乙炔氧气烧伤右手达到二级烧伤。我属于临时性用工,没有劳动合同。事后老板出钱在北京进行植皮手术住院,然而半个月出院后老板认为他履行完职责不在管我。事实上我出院后还应该进行功能恢复治疗和长达一年的休养期而无法从事如何工作。我向他索要后续医疗费用和生活费,他置之不理,我想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问题,请问可以吗?需要什么证据,能不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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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认定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属于非法用工单位,应当赔偿你一次性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二级伤残赔偿数额约30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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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可以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是可以要求享受工伤赔偿的,单位没有给你上保险,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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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立劳动关系;再做伤残鉴定,依法要求工伤赔偿。最好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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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