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今年5月15号工作中在架子是摔下来,照成左脚根骨粉碎骨折单位报上了工伤,
从6月发工伤工资1788元到1月半年后突然不给了,向单位问说是只给半年工伤工资
半年后按下岗工资发。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工伤工资有期限吗,如果有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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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医疗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单位照发。
2、伤残等级评定后,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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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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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