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是农村的,爷爷去世了,村里治丧委员会的人来我叔家里帮忙料理丧事,一个帮忙做饭的,没看见后面的小孩,转身时将一瓢热水撒到后面的小孩身上。小孩是村里一户人家的。有三岁吧,自己跑来的。
事情发生在我本家的叔家。
我们家人赶紧出了钱带小孩去医院看烫伤。小孩住了几天医院。
然后回来忙着办丧事,办完丧事后,我们家人带着营养品去医院看了孩子,小孩出院后,又带着营养品去其家里看了孩子。是后,小孩家的人竟将我们家告上法庭,让我们家赔偿他们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等近一万元,请问,这件事应该怎么赔偿?我们家该负全部的责任吗?
谁该负责任?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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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理顺好这里面的法律关系,包括:你们是被帮工人,致人伤害者是帮工人,小孩是受害人;其次,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们作为被帮工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孩子的监护人即家长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监护不到位的过错, 所以综上所述,对于孩子被烫伤的事故,家长也有责任,孩子的伤害赔偿应当由你们和其家长双方承担,但具体比例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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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
孩子的家长对此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你们要承担你们过错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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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工人致人受伤的,被帮工人应付赔偿责任,孩子的监护人对此伤应付一定的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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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代理,以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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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孩子的父母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管好孩子的义务。
其次:孩子的医疗费,护理费你们应当在过错范围内赔偿。
精神损失费在此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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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