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机械集团的新职工,在工作期间空中落下的集装箱将我的左小腿以下扎成粉碎性骨折被迫截肢。单位将我送到医院截肢并支付一定医药费,现在该单位初步补偿十余万元,并说只负责一次假肢安装费用,但我需要隔几年就安装假肢,以后的安装费用单位不管了,但这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是一笔很大的费用我想请问您:
1.单位是不是应该负责我的假肢安装费用直至75周岁?
2.单位还需要赔偿我哪些费用?
3.我初步能获得的赔偿费用,及将来的生活费,及我将来的工作安排应该怎么办?
4.您能帮着代理吗?
5.需要律师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