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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是仪征迁至扬州将王*陈租,在那里生活18年,户口也在生产队,也分了田给我们耕种,房子也砌起来了,明年拆迁,村里六名代表等一群人以我们是外地人不是生产队的理由不要给我们补偿土地征用费,队长说调节给我们一半,我们觉得我们符合生产队成员资格,应该全额补偿,在此咨询下律师,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

损害赔偿
2010-01-14 16:52:3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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