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舅舅在济南机床四厂工作,家原在济南市历下区南北历山街处。因故和同事交换房子,换成厂里的宿舍两间,但是没有房产证,只有住房权。后来我舅舅因病去世,当时我的哥哥也就是我舅舅的儿子,一直上学在外,没有居住,房子空闲。直到2010年,厂里突然通知要拆房,我舅母到厂领导处咨询,但是现在机床四厂改制为轻骑集团精密机械厂,该厂领导称本厂是民营企业,拒不交房,也并未给出安置措施。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的话,需要什么证据呢?请帮助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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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你是单位公房承租人的证据。
你们交过的房租费单据。
你们当初换房的书面证明。
可以找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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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公房承租吗 如果是的话 可以找到相关的承租协议 缴纳房租证明等 具体您可以带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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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属于公产房,公产房的拆迁补偿区别于私产房,但仍然要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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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