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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2月购买的商品房一套,2009年9月2日晚上回家,发现厨房水管破裂,水淹了整个房间,主要原因是:厨房就没有设计地漏。第二天让工人把木地板全部揭了,家里的床、家具、墙下体、衣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找开发商、小区物业,他们都不管,至今没有人来对此事负责。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1

损害赔偿
2010-01-13 22: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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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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