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我从别人手里接手一个门面(并与房东签订了新合同),付了1.2万元的转让费,但事后发现上家没有转让权利,他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不得对该门面进行转租,但是她却在网上发布转让信息,导致我接手该门面后,无法转出(房东本身是不同意门面转让的)。
上家先收了我门面转让的定金,然后以生病为借口,给房东说自己生病照顾不了,给亲戚接着做的,变相欺骗房东,让房东与我们签订合同,我这边她就一直没说过她这个门面房东是不同意转让的事实,而后期当我想转出门面的时候,房东给我说,签订的合同是不能转让的,至此,我才发现被上家欺骗了转让费,现在我已经打上家的电话录制了手机录音,在录音里面,上家是很清楚的说明,她知道该门面签订的合同是不能转让。
我想咨询的是,我是否可以找上家追讨转让费和损失!上家在欺骗我与房东双方,在双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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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转租人退还你的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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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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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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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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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