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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2009年3月到一家小型国企(大型国企分公司)上班,至今为止公司一直未和我签定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支付我每月双倍工资.而现在,因为公司业务转变,我可能会调换至工资更低的岗位,如果岗位不合适,我想离职,但公司可能会采取故意不辞退我而让我自动辞职的方式.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主动辞职,公司是否还应该补发我每月双倍工资?有没有具体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应该补发?"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1-22 16:48: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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