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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结婚时住在我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里,一家四口居住,但这房子还未办房产证。我老婆没有房子,且她父母的房子也是临时租住的,无固定场所。婚后育有一女,孩子一出生她就抱回娘家了,分居已有一年多,如果现在离婚的话,那这套房子要分割给她吗,我和老婆都属于无固定工作人员,这小孩子会判给谁呢?我要不要对她婚后无住所进行补偿呢?比如说如果她能够和我和好的情况下,回来住了,往后一旦她又不想和我过日子的话,那这房子要分割给她吗?另外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男方或女方工资低于居住市的月平均水平,比例是按照哪个标准呢?比例是多少?

婚姻家庭
2010-01-12 22:29: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房产如果是在你的结婚之前购买的,虽然还没办理产权证,那仍然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妻子无权要求分割;

    2、抚养权要综合双方经济能力,抚养能力,是否还有再生育能力等来考虑,如果两周岁以内,一般是跟随女方生活。

    3、抚养费一般为工资的20~30%左右。
  • 1.如果你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都可以双方自由协商。
    2.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属于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只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
  • 1、依你所述,这套房子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你们离婚了,对方也无权分割这套房子。
    2、至于小孩子会判给谁,这个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判给谁对了孩子最有利为原则。
    3、以我做过离婚案件而言,基本上都在800元至1200元,当然不排除更高或更低的。
  • 【房子】非夫妻共同财产,且没有产权,不存在分割问题。

    【抚养费】按个人实际收入的20%到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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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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