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于2009年10月25日因交通事故住进南通通州区**医院,经医院确诊为:颅脑外伤、蛛血头皮撕脱伤、左眼脸皮股裂伤、左肩外伤。经过47天的治疗,外伤基本愈合但脑部仍有少部分积水,因在医院长期挂水,脑部积水消除状况不理想;遂家属向医院申请出院回家疗养,经医院同意(医生叮嘱病人身边不能离人,定期回医院检查)病人于2009年12月10日回家休养,并谨听医生叮嘱确保身边有人陪伴。
在医院治疗期间,病人一直向医生反映左手臂疼痛,医生通过拍片后,确认骨头无损伤,并告知病人交通事故撞击,势必有疼痛,不必惊慌,过段时间就会好。
2010年1月11日,病人到医院检查,拍片后发现左手臂骨头错位长出骨刺,医生要求住院,手术开刀治疗,费用约1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