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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2月20日订了6台空调机,当时钱已经付清,本来我想在今年1月3日送货的,可说没货,要到1月13日才有货,没办法,只好推迟。可到了今天,竟然又说没货,要到春节过后才有货,可知道那6台空调是要在我新居入伙之前(1月底)就要装好的,现在误了我的时间,我能向他索赔吗?我们买了产品,不是什么时候送货就什么时候送货的吗?他们不是应该有库存的吗?难道说要到明年年底才有货,我们就要等到明年年底吗?可以让我们退款,但我们在其他店问的价格比他们贵,我们能向要求补回差价吗?本来应该在有货的前提下,才能与客户进行交易,这种有货就能提,没货就还款的方式,对我们消费者公平吗?他们构成犯罪吗?

损害赔偿
2010-01-12 1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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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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