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宽带合同到期后转为月付费,因要搬租住的地方,所以在最后一次付费时明确跟电信工作人员说停掉不用了。电信工作人员当时回答知道了(但当时并没有提醒我要办拆机手续,我也不了解宽带结束后还要拆机。以为月付费停掉后宽带就结束了注:当初开通的时候工作人员也没有明显告知我停止不用要做拆机处理)。
四个月后接到电信电话说我的宽带欠费四个月,要我去电信办理手续补缴欠费。我想不通为什么合同上电信公司明确写的是欠费30日不缴后宽带就给你掐掉了。既然如此为什么当时不通知?要到几个月后才通知?而且当初缴最后一个月费用的时候电信工作人员为什么没有及时告知我要做拆机处理?
跟电信公司协商却说当初是我和工作人员两个人的谈话,也没有录音,我没有证据。
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我该为电信的霸王条款买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