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写到:在取得男方的同意下,每月的第一周的周六探望孩子,时间为4小时。我们离婚三个月了。没次打电话给前夫,要不就不接电话,要不说我在安排,要不直接挂电话。孩子现在才一岁多,请问,我怎样才能见到孩子??谢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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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探视权,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行使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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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比如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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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不能割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您所述情况,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探望权,法院会支持您的请求的。如果需要更为详细的解答,请电话联系我,很乐意为您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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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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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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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求探望孩子,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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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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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