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签订买卖合同,12月下家已交付契税费,(说是怕10年涨税)现因上家贷款未满一年银行不给一次付清贷款,故下家要解除合同,不买了,要下家返还这些费用,上家一共就收了下家1万的定金,问上家要不要付下家已付的房屋买卖契税费和一万的定金费?合同上写的税费是有下家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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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上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上家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但下家擅自先行缴纳的税费,可认为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必要损失,上家有理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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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系上家原因合同未能按约履行,上家应向下家承担卖给责任。赔偿契税并双倍返还定金。但上家违约未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地步,则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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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