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1997年12月份结婚,婚后丈夫停薪留职办了一个厂,我在单位上班带孩子,管理厂交由丈夫的父亲代理,在2008年5月份我发现丈夫有外遇后要求离婚,分割财产时丈夫的家人说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并出示了许多以他名字的借条以此来证明办厂时他有股份,(营业执照、买地买车协议、车辆行驶证均是我丈夫的名字,贷款合同是我们夫妻名义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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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恐怕很难一概而论,应当综合看你们与他的父母经济是否独立、公司注册登记的出资人情况、你公公借款以什么名义入账又是由谁负责清偿,因为如果是出资就应当由你公公个人清偿,如果是代理就应当由企业或你丈夫清偿,还有你公公和你丈夫在企业支取报酬的情况,是否存在书面或口头约定、有没有与入股相矛盾的事实或行为等等情况,建议你在当地聘请个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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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你的陈述,家庭共有的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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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