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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7年买了一个门市楼,接楼时付完楼房全款并交了一年物业费(物业费发票丢失),发现漏水找开发商维修了,2008年10月入住后是经常漏水,找开发商维修一直没有真正解决,总是修了还漏反反复复。到2009年8月1日房信物业接手,来收物业费我说明漏水情况,要求物业先修好再交费,物业一直也没解决,我也没交物业费。2009年1月这次漏水,找物业他们不管,找开发商推脱交给物业了,这次漏水很严重求来开发商维修了,可是越修越严重,楼上管件崩裂洪水一样往下流,冲泡了所有房间和物品,我打开楼门水流到路面20多米。造成的损失我找谁负责?通过什么途径处理最快解决????

损害赔偿
2010-01-09 09: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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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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