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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请教个问题:我之前所在的江门市**有限公司于08年4月因拖欠员工工资被法院来封厂,老板在法院来前几天走了,后来杜阮镇府垫支工资,公司被拍卖后才给回钱给镇府。发了工资,但社保也拖欠了一年没交,没在拍卖后帮我们补交上。后来就只有我们员工15人左右追社保,一直无下文。我们被告之公司拍卖的钱都不够了。还说欠税100多万,所以就不了了之了。我们去法院、社保局、税局、劳动局都去过了。之后就只帮我们办了终止在那公司的社保关系,让我们能在新公司重新购买,等于那一年我们无买社保。所以我想看下有什么途径可以追讨回来。 另外当时判我们能获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但法院鲁局口头通知我们话公司没财产,也没有经济补偿金发。这样合理吗?现在公司倒闭快2年了,还能追回吗?

劳动纠纷
2010-01-09 15:08: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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