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姊妹4人,我买的房子,母亲的房产证。母亲遗嘱公证了给了弟弟。我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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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有效,所以你母亲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有权对其作出处分,遗嘱有效,你对该房子没有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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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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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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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房权以登记为准,即房权是你母亲的,你母亲有权利处理自己的财产。你可以在你母亲别的财产范围内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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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母亲仅是做了遗嘱公证,目前还在世,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房屋所有权。还有一定的希望,否则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都是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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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