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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公司原有的仓库管理员要求离职,公司在2009-12-27是安排内部将要接位人员与原仓库管理人员一道盘点,对将来的工作进行交接,16:30以后,接替人员进入公司浴室淋浴,在浴室内发生了意外,左腿摔伤,后入院进行治疗5天(2009-12-31出院),请问此事应该如何办,是否可认定为工伤或者有其他办法补偿?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1-08 21:40: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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