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劝退,因为没有借口炒我。我坚决不签辞职书。然后现在全集团通告我犯了错误,造成企业运转慢的影响,和影响部门运作等笼统的错误,(之前他们已经把我09年第二季度的绩效考核评为最低分,然后可以说按照公司制度,两次不及格的要辞退。)公告上说曾经把我调换岗位进行培训,还是不能胜任工作。要降我工资20分,扣第二季度奖金80%(其实岗位是调了,但是职责一样还是业务,只是不同分支企业。但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告知是调岗及原因,也没有正式的培训。)通告书我拒绝签字签收。想问拒签行不行?企业肯定有很多我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这样能不能说明我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我,不给我任何赔偿?现在没有任何工作安排给我,我因无聊会跑出去溜达,企业这样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该注意些什么问题?该复印企业的制度和那张通告作为证据吗?(我已与企业签署了保密协议)我可不可以在几个月后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和经济赔偿并补偿前几个月被扣的工资和奖金?(我们工资是分值计算,与企业绩效挂钩。但每月相差不大,工资是以平均值为标准的还是怎么索赔?)请百忙中抽空解答,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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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你描述的种种迹象表明,你们公司是有比较专人的法务人员研究过劳动法的。他们为解雇你用尽心思,尽可能做到程序上的合理合法。但是,毕竟还是有很多漏洞的。企业要将你调岗,必须要有明确充分的理由,除非你自己自愿。否则,应当视为违约行为。如果想委托律师,欢迎来电或面谈。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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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的,经培训或调岗还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但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如果还有其他情况的,建议向劳动仲裁委员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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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