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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情经过是:09年初,正月十五,晚21时许,在河东区卫国道,一行人跨隔离带横穿机动车道,致使本车撞伤行人。送医院诊疗,垫付医疗费8000多元。后伤者出院。要求赔偿近10万元,协商未果。交通队认定为5:5责任。我方机会车为全险。除躲避不当外没有其他过错。对方伤者为轻微脑炎后遗症患者。现伤者将我方告到法院,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大概需要赔偿多少赔偿金,怎样找保险公司理赔呢。如果对方不同时告保险公司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0-01-13 11:48: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方在起诉你的同时将你投保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不足部分,你与被告按责任比例分担。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为好。
  • 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在按事故责任承担,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先由保险公司从交强险里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赔偿。
  • 你可以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但是只能申请交强险部分。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先由保险公司从交强险里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赔偿。如果对方不同时起诉保险公司,你可以要求追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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