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毕业后去一家私立学校任教,当时报到证交到了学校,签了一年合同,合同上写的是,一年后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三年,如果要辞职就要提前八个月打辞职报告。我在干满一年后,口头提出辞职,校长不同意,我就直接离开了学校!但现在我的档案不见了,我咨询过大学那边,那边说档案和报到证是一起的,所以我就向私立学校提出档案的事情,校长竟然说不给我!我能不能告他们呢?
而且我离开学校的原因中有一个是,我在那里工作期间受到过不认识的男老师半夜闯我寝室的事情,当时学校说不管他们的事情,但我感觉我精神受到了恐惧!我离开时,学校没给我工资和补课费,3000多!现在扣留我档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