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06年1月初进去到现在的这家公司.以前都是一年签一次合同,最近的一次合同是从08年3月---11年2月(3年).我有以下两个问题咨询:
1.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到当事人而不给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得到那些经济补偿?
我个人认为此种情况公司应该补偿为3+1=4个月工资
2.如果现在公司生产计划减少需要裁员(未提前通知,既当天通知当事人,当天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可以得到那些经济补偿?
我个人认为此种情况公司应该补偿为2+(2.5*2)=7个月工资
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谢谢.
一个急切需要帮助的打工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