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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随老板在唐山某钢铁公司工作(老板哪有活就去哪干),此人是外省市人,没签用工合同。工资每月5000元,老板没给入保险,吃住在厂里,12月31日晚8.9点下班后徒步出厂外,晚10点左右在距厂3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此人在事故中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请问:老板应承担哪些赔偿?在没找到肇事车辆前,能否从保险公司先拿到车辆交强险应有的赔偿吗?谢谢回答!

交通事故
2010-01-06 08: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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