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股份公司里约占2.82%的小股东,为了给单位找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09年3月25日我到其他地方兼职做临时工,此间自己要求公司停发工资。09年12月又向董事长说明继续在那里也没机会找到活,准备回公司上班,他没说不同意,所以29日回单位上班,董事长当时在外地,待31日回来后告诉我,不同意我回公司,让我离开或以后以找活提成拿工资。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0-01-06 12:38: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