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如下问题向您咨询:1、事情经过:两年前我弟弟和弟妹向我借了9万元钱,借据中有弟弟和弟妹两个人的签字,没有规定还款日期,但是规定此款项以支付父母赡养费方式偿还,也就是说弟弟他们只要不定期的把借我的钱给父母作为生活、医疗之费用就可以,直至还清止。但是每次给父母的钱必须有我写的收据为准。到目前已过去两年零一个月了,他们却一分钱都没还,父亲去年已去世,母亲健在。2、咨询问题:请问我的这个借据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如果真的过了诉讼时效,我又该如何向弟弟他们讨要作为父母赡养费的钱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