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来人口,公司不给交生育保险,产假期间不给工资!我想进行仲裁,以下要求是否可行:
1)产前假:2.5个月(80%工资),产假:4.5个月(100%) 2) 因公司不给产假,没有回岗位工作,是否可要求哺乳假或经济赔偿
3) 补齐03年5月到07年5月之前的保险
另:仲裁的话需要什么提供什么证明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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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补足产假期间的待遇。需要提供有利于与你的主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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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给你法律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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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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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产假期间的要求应当得到支持,其他的请求仲裁可能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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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