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恋爱期间男方花的基本都是女方的钱,婚前买房首付6万,十年按揭贷款.其中有男方的5.5万,女方的0.5万,房产证为男方姓名.目前为止,婚后的两年多内,男方工资主要供房,女方工资主要家用.因女方工资高于男方,目前两人的存款都是女方的,男方供房后工资已所剩无几,因此没太有存款.请问这种情况离婚后男女双方各能分到多少财产,如何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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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女主的存款一共3万,男方未存,婚后两年半内男方交的房贷总钱数为33000.依据律师回答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离婚后男方应还给女方买房时首付的5000元,男方还应赔给女方婚后房贷16500元,女方的3万存款应给男方1.5万,这样女方最后剩下6500元,其它都是男方的是吗?房子增值问题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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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是一人一半,婚前的房产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男方的,但婚姻期间还的房贷是共同财产,有男方支付给一半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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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不能计算。 婚前买房如果没有约定就是个人财产。女方出资部分应当返还。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其他的财产一般是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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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