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各位律师:今年的12月21日早上,我发消息给原来认识的一个空调师傅,请他来拆卸家中的空调,由于他本人当日忙,派了他手下的两个工作人员与我联系,约好来我家拆机。早上约10点左右,有两个穿公司制服的工作人员到我家来拆机,工作时两名工作人员没有绑安全绳,我提醒了一句“天气冷,手脚不灵活,小心点”,但他们并没有在意。在最后拆外机的工作人员从窗外进来时两手扳住我家窗梁(纵向的)进入房间时由于用力过猛,窗梁板断,工作人员从我家六楼摔到楼下,现在情况比较严重,我想请问一下作为房东,我的责任是怎么样的。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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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雇主与雇工关系,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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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担部分责任,工作人员有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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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询过相关的法条,我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承揽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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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询过相关的法条,我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承揽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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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相关的责任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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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关系,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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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