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事工作的一些员工在公司工作四小时后,除工作场所外不具备从事此事工作的条件,自愿在公司利用公司的资源工作,这如何处理.是认定为全日制还是认为是员工自愿行为,员工签字个人声明是否有效.我们是做电话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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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规章中未规定加班需经公司批准的,一旦员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确有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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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超出法律规定时间仍在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如果是,及时声明也是加班行为,要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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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增加工作时间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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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用人单位没有要求,劳动者不得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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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加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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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由员工自愿声明。同时合同规定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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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