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下午,在先生电脑里发现了他与其他女人的偷欢视频.我先生是我初恋,恋爱四年,2006年3月结婚,育有一子,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在外人眼里应该算是模范夫妻吧,他也绝对是模仿丈夫那种,尽管事发后先生坦白态度诚恳,也有强烈的悔过自新决心,也毫不否认对我是100%的爱,和别人算是玩玩那种吧,他从此也一定背付了承重的十字架,但是对于我对婚姻的理解,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人来讲,这种事情是无论如何不能原谅,从此也绝对不会相信这个人的每一句话,一次也不可以,最最最伤害的是那种视频对我身心造成一辈子的伤痛,我无时无刻脑海里不去想他们偷欢的样子,对我工作,生活造成一辈子的伤害,神经快要奔溃,无法原谅第三者和我婚姻中的伪君子!我想向第三者提出索赔。我有保存他们偷欢的证据,这种情况我有权利提出索赔吗?当然前提是我会离婚。如果可以,数额多少比较适宜?紧急求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