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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两套房,一套房是继承的,另一套自己房改房居住,在2009年11月底,将继承的房屋卖出,为了合理避税,将居住的房转入无房亲戚的名下,当时未收取任何费用.现需要过还时,对方反悔,请问能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房产纠纷
2009-12-26 16:59: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复,现就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当时为了卖出我父亲所继承的房屋,按房屋税收政策的规定,所继承的房产在继承人只有唯一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免交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我父亲将现在所居住的房屋暂时转至我叔叔的名下。当时只有口头约定,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现在需要将这套房屋转还我父亲名下时,我婶婶闹这样的事情。还有我父亲在继承房屋产权时,已经按合法程序和他的兄弟姐妹进行过公证,他们在拿到我家给他们的补偿后,全部签署了放弃继承的文件。
  • 协商不成,只有通过诉讼解决。信息提供的有限,建议致电详细说明情况。
  • 只有通过诉讼解决,关键当时怎么约定的,你方手上有无相关证据
  • 需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时过户时出于何种目的,否则存在很大问题,鉴于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只有通过诉讼解决,关键当时怎么约定的,你方手上有无相关证据
  • 可以打确认之诉,不过需要相关证据,凭判决书到房产局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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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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