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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乡里开了个建材店,请的工人算是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都是有活的时候就打电话叫来帮装货、卸货。一名工人李某在一次装水泥的时候,由于自己的过失,受伤了。腰椎要用钢板固定的。住院22天左右,花了医疗费差不多2万,医疗费是王某出的。医生说李某在一年内不能干体力活。李某在王某家做了两年半时间了。之前王某帮李某买了100元保险,受益人是李某。而且李某自己也有农村医疗保险。李某出院后,要求赔偿营养费以及其他后续费用3-4万。我想知道,关于这次事故责任怎么分?要赔偿实际金额是多少呢?我这里有医疗单,以及其他一些资料,希望律师能帮忙解答!谢谢了!

劳动纠纷
2009-12-26 15:34: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雇主王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包括医药费(包括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及交通费等。如果有残疾,还要残疾赔偿金、抚养赡养费用。其中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抚养赡养费用具体的算法要看你的实际情况而定。
    如还有疑问,欢迎来电联系。
  • 雇主王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其帮买的保险赔款可以冲抵部分赔偿额。
  • 我主要是想知道个体户与雇佣工人未签劳动合同,工人受伤以后责任如何分的。王某承担这次事故的责任多少?以及李某承担责任多少?还有,麻烦问下律师,可以根据上面我提供的这些资料知道赔偿金额大概要多少吗?我这里有医疗单!可以顺便留下QQ方式给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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