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乙方签订一份回收合同,合同上半年第一个月,按合同约定价款履行了合同,第二个月口头修改了价款直到合同结束,又签订了新合同,新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只在收据注明了仍按上半年的价格交款,新合同履行了两个月后,对方要求按上半年合同签订时的价格交款,补交新合同旧合同少交的部分,理由是口头约定无效,口头修改合同没有经公司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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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只要有证据证明就是有效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维护合法权益同,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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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口头约定有效,具体看情况,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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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有书面证据,建议尽早收集、固定证据
需帮忙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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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据支持,具体操作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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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