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大型集团公司的路桥工程师,主要负责工程技术工作,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在公司工作有两年多了,作为一个路桥工程师来说我是合格的,但是因为公司说我违反财务制度,要辞退我,我该怎么维权?事情是这样的,项目来了一个分包队伍,由我主管,产生了合同以外的零星用工,我就把他按照公司记日工的形式处理了,这些零星用工的数量现在都已经补办了手续,但是公司财务查明以后认为我擅自上报工资,并已经领取,手续不合公司的制度,而老板对这个问题很敏感,我就成了可怜的羔羊,项目经理因此向总公司申请要辞退我,公司传说有这个制度,分包的要在计量中拿工资,不可以永我说的这个方法,但是这个没有文字通知给我们新员工,况且公司也经常出现这个情况,项目经理也经常默认这个做法,只是我这次是被总公司的知道了,就要处理我了,我该怎么维权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