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商场单位职工,由于值班期间被盗,经过是这样的,我们俩人早8点上班中午晚上不休值班第二天接着上班,当天晚上门锁了警报打开了不太好使,单位有卷帘门已坏,和领导反映多次迟迟不修,后半夜门被撬被盗,柜台金店被盗,第二天早六点发现的,报告领导,又通知店主,要报案可领导说先查查看丢了多少,如少就赔了就完了省着影响单位影响局长什么的,后来金店狮子大开口三十多万,没办法我报警了。现在金店要起诉赔偿。。。我想问问我俩值班应承担什么责任。金店首先跟单位有合同贵重必须入金柜,还有没有保险没入金柜丢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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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的损失,你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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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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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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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责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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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