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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9年5月成功交易一套二手房住宅,现房产证已经过户,当时和卖家签订的时间是09年12月31号她搬出来,可现在眼看时间就要到了,对方没有搬出的意思,这种情况我能用什么合法的方式请她搬出去呢?合同时间是09年12月31号,合同期一到,是否我就可以将门锁换掉,把她的东西都搬出去?

损害赔偿
2009-12-24 14:07: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到期如果卖家仍不搬迁,建议你:1、首先给卖家发一个书面通知,通知限其几日之内(一般要求合理期限,如3-7日)搬迁完毕,逾期不搬,你将强行开锁并自行清理卖家的物品,而且有关责任由卖家自行承担。2、真要到了强行开锁的程度,为了最大程度的避免不必要纠纷,建议你请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你的清场行为进行公证。
    总之,现在对你还是很有利的,不要有太多的担心。
  • 如果对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搬出,你可以通过法律追究其责任,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 合法的手段是起诉,要求其搬出,但拖的时间较长,可想其他办法。
  • 你好!可依约定处理或要求限期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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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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