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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海口打工,在2007年10月24日凌晨2时许,独自一人下班回住处,路过海口市龙昆上村106号门前小巷时,被守候在那的汪*、李*、罗*,翁*四人暴力抢劫,在抢劫的过程中,遭我儿反抗,汪*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中了我儿的左大腿及腹部各一刀,并抢走手机一部及现金,我儿受伤后被送往海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签订,我儿系被人用单刃锐器刺腹部致下腔静脉部破裂大失血过多而死亡。 人已经抓到了,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处理呢?

刑事案件
2009-12-23 18: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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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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