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10月17号在华山医院去看病。当时的情况是我老婆已经有45天月经没来,就到医院去做检查,医生就叫我老婆去做了个彩超和妇检,结果出老后就说我老婆有个小囊肿,盆腔盐,建议我们挂一个疗程的盐水,冲洗。当天我们就按照医生说的就那样治疗了,第二天我们又去了,医生又说明天要开 *** 才能制好小囊肿当天就先挂点盐水,
我们还是按照医院的要求把盐水先挂了。第三天去的时候主制医生休息不在,别的医生就按照先前的单子给我开了药叫我先继续治疗。我当时就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我就带我老婆到别的医院去看看,经过医院的检查我老婆怀孕了,说我老婆只有点轻度的盆腔盐。也不需要开 *** 治疗。我就马上去找华山医院。不看不知道,原来在那里治疗的时候我老婆的病理单上什么都没有写,况且我老婆以前用的药都是孕妇禁用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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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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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不成,则可视情况提出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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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