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红桥区民族楼公产房一套。奶奶的名字,奶奶10年前去世。奶奶去世后一直由我在居住使用,缴纳各种费用。户口本上有我的户口,还有叔叔家哥哥的户口。我自1996年到民族楼生活。奶奶现存在一儿子一女儿。叔叔主张他要去法院起诉收回房子,请问他是否有权利收回此房产。
另外:叔叔有偏单一套,平房一间。我名下没有任何房产。
问题补充:
我补充一点,我不想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名字。如果叔叔想更改,我是否有权利不同意?我一直居住在此房中,叔叔是否可以要求我搬出此房屋?叔叔是否可以起诉我要求法院判决我搬出此房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