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毕业生,今年6.8号入职北京的一家公司,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是一个月,工资是1200加提成,过后是1500加提成。一个月过后是按1500给我发工资了。但是到现在12月份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上保险,也从来没和我提过合同和保险的事。我们公司压着一半的提成还有25天的工资,我辞职是不是应该都给我一起结了?假如公司说公司规定,推迟给我结钱,是不违法的?看网上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公司要付双倍工资?从6.8号入职,呆到12.18号。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想辞职,我能得到什么赔偿?仲裁的话,需要证据,但是我们公司没有工作牌,工作服,也没有工资单,不过我有我在公司业务上的一些单子,都有公司名,和公司的章和我的签字,假如仲裁的话这算固定证据嘛?还有仲裁的话可以让我的同事帮我作证嘛?上诉公司的话,我所花的费用,假如我赢了费用是由公司承担吗?谢谢各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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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签订合同、支付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扣发的工资、补办社保,申请仲裁不收费,你可以在申请请律师当面看一下你的证据材料,及时进行补充,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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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些单据属于证据,当然还需要搜集整理其他证据。
诉讼费由原告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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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固定证据,诉讼费,你先垫付,一般五十元,最后,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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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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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