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买大连*州**小区三期的楼房,房子是12月3日通知交工了,但合同是11月15日交工,晚交工18天,按理说是开发商违约了,因我是外地的,现在不能马上去取钥匙,昨天让我家亲亲去开发商想把钥匙取了,我家亲戚到售楼处后,开发商让我们交取暖费,我不知道这个取暖费该不该交,我觉得我没有住进去,这个取暖费不应该我们交。请律师帮忙给我解答一下,谢谢律师
-
如果你们不如猪,你们可以不缴纳
-
律师不是免费义务服务的群体
-
由开发商自行承担的可能性大。
-
可以申请停供。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