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于06年10月进入公司,任职于财务部-财务经理,并签订劳动合同。于08年10月起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因公司高层管理改变,09年1月1日起总经理为外方人士。
09年12月通知我谈话,情况如下:
1.首先对我任职期间的工作得以认可;
2.然后是因为公司发展,人员的英语能力很是需要;给我看了一份目前公司财务经理的工作职责;(当然是以英语为要素,需要与老总沟通,与外方财务沟通等等)
3.以我没有具备英语能力,无法胜任目前财务经理一职,公司决定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对我降职,并根据职位降薪;
我反馈是:公司对我是不公平,在我任职期间兢兢业业,没违反公司任何管理制度及规定,工作成绩也得到一致认可。我没有同意公司人事安排。
公司最后决定:目前不调整,但会在2010年1月和2月以目前财务经理的职责考核”。
我想请教:
1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2是不是因为公司管理的缘故,可以说我不能胜任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3 公司现在不与我解除合同,目的就是要逼我提出离职,我现在该怎么办?
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